通常来说,要是再审申请被驳回了,当事人就不能再针对原来已经生效的裁判去申请再审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又再次申请的,法院一般不会受理。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当事人没完没了地申请再审,保证司法程序有个最终结果,维持它的稳定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当事人找到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足够推翻原来的判决、裁定;或者原来判决、裁定里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又或者作为判决、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了;还有审判人员在审理这个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这些行为,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检察院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觉得符合条件,就会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这样就能再次启动再审程序。由检察院启动的再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救济途径,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