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连带清偿责任的规定如下:
在多数人负有
债务的情况下,各个
债务人因为共同的缘由而对
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的责任。
例如,多个
合伙人要对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责任清偿所有的债务。
法律明确规定,债权人有权利要求任何一个债务人履行全部的债务,而债务人之间在内部则拥有相互追偿的权利。
这种责任形式增强了债权人的利益保障,让债权人能够更高效地实现债权。
不过,
连带债务人当中如果有一人已经全部清偿了债务,那么就免除了其他债务人的清偿责任。
倘若部分债务人履行了比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更多的债务,就有权向其他债务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