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置的房产通常不被视为共同负债。
一般而言,
婚前购房所产生的
债务属于一方的
个人债务,由
购房方自行承担。
不过,倘若婚后利用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婚前购房的贷款等债务,那么对于已偿还的那部分,另一方有权利主张相应的权益。
从法律层面来讲,判断是否为共同负债主要依据债务的形成时间以及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因素。
要是在购房时明确约定该债务仅由一方承担,并且有相关
证据予以证实,那么此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总之,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算共同负债,不过具体情形还得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