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民法典的规定,当一方的
债务被确认为
夫妻共同债务时,在执行阶段,
夫妻共同财产能够用来
清偿债务。
首先,法院会对夫妻共同财产展开调查与评估,明确可用于执行的财产范畴。
通常会先从
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着手执行,像存款、房产、车辆之类的。
要是这些财产无法清偿全部债务,就有可能涉及到对另一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不过会留存另一方的必需生活财产。
在执行的过程中,另一方如果觉得某些财产不应该被执行,能够提出
执行异议,由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总之,在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会同时考虑双方的合法权益,
保证执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