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伤害赔偿金额计算要区分不同项目来确定。在医疗费用方面,得看医院开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再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要是赔偿的一方觉得治疗没必要或者不合理,那得拿出证据证明。
误工费和受害人的误工时间、收入情况有关。误工时间由治疗的医院给出证明。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少挣的钱算;没有固定收入的,就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算。要是没办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就参考受诉法院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来算。
护理费和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时间有关。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算法;没收入或者雇护工的,就按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算。
交通费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看病或者转院实际花的钱,得有正式票据,而且票据要和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对得上。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考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营养费则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考医院的意见。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定残那天起算二十年。不过六十岁以上的,每长一岁就少算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的,只算五年。死亡赔偿金也是按这个标准算二十年,年龄规定一样。
被扶养人生活费算在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里。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算到十八岁;没劳动能力又没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年龄规定同样是六十岁以上每长一岁少一年,七十五岁以上算五年。
法律建议:遇到人身伤害赔偿问题,要及时收集各类费用的票据和相关证明。在赔偿协商过程中,如果对赔偿金额有争议,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是无法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