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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方故意把钱全花了怎么算

离婚前,有一方特意把夫妻共同财产挥霍得一干二净,这种举动在法律层面有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
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倘若夫妻中的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妄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那么在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对于这一方可以酌情少分或者不分。
然而,要去证实对方存在故意挥霍财产的行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收集诸如银行交易记录、消费凭证之类的相关证据,以此来证明财产的去向以及对方的挥霍行为。
倘若能够证实,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就可以依据这些证据来主张自身的权益,从而维护自身合法的财产利益。
最新修订: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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