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
主动联系交警部门以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若对方全责,积极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偿;双方都有责任时,厘清各自分担比例。
(二)评估财产损失
车辆维修费用可让保险公司定损,或前往专业鉴定机构评估。对于其他财物损失,妥善保存好购买凭证等能证明价值的材料。
(三)进行索赔
先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友好协商赔偿,达成一致后依协议获赔。若协商无果,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相关费用票据等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