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房产继承放弃后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更改的。
要是
放弃继承是在遗产处理之前作出的,并且以
书面形式清楚地表明放弃继承,那么这种放弃就是有效的,一般不能更改。
不过,倘若存在
欺诈、
胁迫等让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
当事人能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在一年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放弃行为。
要是放弃继承是在遗产处理之后作出的,此时放弃行为已经生效,通常是不能更改的。
但要是放弃继承之后又与其他
继承人达成了新的协议,或者有其他合法的理由,就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来进行变更。
总之,能否更改得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