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本身不会过期,但它所涉及的债权是受诉讼时效约束的。通常来讲,要是有人想通过法院来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这个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也就是说,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之后开始算,如果三年内债权人没有用合法的办法去要债,那债务人就有了可以在法庭上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反驳的权利。要是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债务人提出这个时效方面的反驳理由,那债权人就可能会输掉官司。
2、要是欠条里没写还款日期,债权人随时都能让债务人还钱,不过得给债务人留出必要的准备时间。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还钱,而债务人拒绝还钱的那天起算三年。不过有一点,要是从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那天开始算超过二十年了,法院就不会再提供保护了。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法院也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要不要延长这个保护时间。
3、在诉讼时效期内,债权人采用书面催款、到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去要债的话,就会让诉讼时效暂时停止计算。从停止计算的时候开始,诉讼时效的期限要重新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