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借助职务之便,对
公共财物予以侵吞、
窃取、骗取或者运用其他方式
非法占有,当
数额较大时便构成
贪污罪,需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同时处以
罚金。
若
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要是
数额特别巨大,就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且要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对于
非国家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同样构成
职务侵占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通常来讲,贪污或职务侵占公私财物达三万元以上视为“数额较大”的起始点,二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的起始点,三百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的起始点。
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可能会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