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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可以执行唯一房产吗

通常来讲,夫妻一方欠债的话,不能直接对其唯一的房产进行执行。
要是这处房产是被执行人以及其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那法院一般不会去执行它。
不过呢,如果被执行人还有其他能够被执行的财产,而他的唯一住房超出了生活必需的范畴,像是房产面积太大、价值明显过高且存在多余部分等情况,法院就可以执行该房产啦,但必须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居住权
具体得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判断。
总之,不能简单地说可以执行或者不可以执行唯一房产,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虑。
最新修订:2024-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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