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拆迁房屋的
赠与合同在未进行
产权转移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的。
按照法律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有权利
撤销赠与。
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依法不能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或者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对于拆迁房屋的赠与事宜,如果没有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那么赠与人是有权撤销合同的。
但要是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并且受赠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取得产权的条件,一般情况下赠与合同就不可以撤销了。
总之,拆迁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
可撤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是否经过公证以及是否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