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连带赔偿责任的承担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车辆存在挂靠情况,以挂靠形式搞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而且是该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那么挂靠人和被挂靠人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受害者可以找挂靠人或者被挂靠人任何一方,要求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方承担赔偿后,能按照他们之间的内部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要是有多个侵权人一起实施侵权行为,从而引发了交通事故,这些侵权人就得承担连带责任。像两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导致他人损害,或者虽然没有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他们的侵害行为直接结合,造成了同一损害后果,这就构成了共同侵权,要承担连带责任。受害者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侵权人要求全部赔偿。支付的赔偿数额超过自己应承担部分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当车辆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比如车辆转让并交付了但没办理登记,或者车辆被盗窃、抢劫等情况,一般是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举个例子,明知道借车的人没有驾驶资格,还把车借出去,这时所有人和使用人可能就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连带赔偿中,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要求全部赔偿,承担了赔偿责任的连带责任人能依法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