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完毕并不一定就意味着取得了成功。审理完毕仅仅意味着案件的审理流程已经终结,法官或
仲裁员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了裁决。
倘若审理结果是支持了原告的请求,那么就可以说案件审理是成功的;然而倘若审理结果是驳回了原告的请求,亦或是双方达成了和解等其他情形,就不能轻易地认为审理是成功的。
在法律程序当中,成功与否的评判标准通常是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加以确定的。不同种类的案件,其成功的标准也有可能存在差异。
所以,仅仅从审理完毕这一状况,是无法确定案件是否成功的,还需要结合具体的审理结果来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