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
监护人的法定顺序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明确,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法定顺序依次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不过需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对于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法定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
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同样须经
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能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同情形下确定合适的监护人来履行
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