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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怎么认定为明知犯罪

在对洗钱罪中的“明知”犯罪进行认定时:
主观方面的“明知”涵盖确切知晓和应当知晓这两种情形。确切知晓是指有确凿证据显示犯罪人确切知晓资金来源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像犯罪人清楚知道资金是通过贩毒、走私犯罪活动获取的钱款。应当知晓是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的推断。例如,资金来源不清晰且交易行为明显存在异样,资金数额庞大且频繁经由多个账户进行流转,资金流转方式特意避开监管等情况,按照一个正常且理性的人的认知,能够推断出行为人应当知晓该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与此同时,司法机关在进行认定时,会综合考量行为人的认知能力、与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接触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从而作出综合判断。
最新修订: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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