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
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处于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范围,就应分别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
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
一般而言,当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就是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各地会依据经济发展状况设定具体标准)时,就必须承担
刑事责任。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盗窃数额未达到该标准,但要是
多次盗窃(在两年内盗窃三次及以上)、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也应当以盗窃罪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