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女儿出嫁后依然有权争取土地相关权益。
从
土地承包经营权角度讲,若在娘家村集体已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该权利不会因出嫁而消失。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
物权,具备法定的稳定性。
在
土地征收补偿分配方面,倘若出嫁女的户籍仍在原村集体,且在原村集体仍保有土地等权益关系,村集体在分配土地征收补偿款等利益时,不能以出嫁为由剥夺其分配权利。然而在实际中,可能会有一些村规民约与法律相冲突的情形,若出嫁女遭遇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可通过协商、向乡镇政府反映或
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