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驳回又不上诉,再次起诉的时间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被驳回,等符合条件了就能随时再起诉。起诉得满足这些条件:原告得和案子有直接利害关系,不管是公民、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得有明确的被告;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具体;案子还得在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内,并且属于受诉法院管辖。
要是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被驳回,也就是就已经起诉过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又起诉,而且后诉和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都一样,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否定了前诉的裁判结果,一般就不能再起诉了。不过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那就另当别论。
拿离婚案件举例,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有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又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要是有新情况、新理由,或者是被告起诉,那就不受这个时间限制。所以大家再起诉前,一定要先搞清楚自己的情况,看看符不符合再次起诉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