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足球活动中对方小孩导致您孩子骨折的处理:属于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是其他学生造成的伤害由侵权方(对方小孩)的监护人承担责任。学校如果未尽到管理职责(如未提供安全的活动场地未配备适当的指导老师等)也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处理方式收集证据包括学校监控录像目击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记录医疗费用凭证等。与学校和对方家长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可同时列学校与对方家长为被告。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建议先收集全部证据再协商协商不成尽快起诉不要超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