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若交不起
诉讼费,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
缓交意味着暂时延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减交是降低应交纳诉讼费的额度;免交即无需交纳诉讼费。
通常情况下,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人
民法院应准予免交
诉讼费用: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育费、
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
五保供养对象或领取
失业保险金人员且无其他收入等情形。
若要减交或缓交诉讼费,同样需符合相关法定情形,如因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导致生活困难等,具体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