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在
诉讼中可依据以下
证据:其一,现场抓获的相关证据,涵盖参与赌博人员的供词以及
证人的
证言等,可证实赌博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参与人员等情况;其二,赌资方面的证据,像收缴的赌资以及记账本等,用以证明赌博存在经济往来;其三,赌博工具的证据,例如麻将、扑克牌等,显示其用于赌博活动;其四,相关的
书证,如组织者的账本、记录等,能体现赌博的规模、盈利等状况。并且,务必确
保证据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经由
侦查机关依法进行收集、固定和审查这些证据,方能有力地支撑赌博罪的诉讼,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