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构成主体主要包含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来讲,这类人员一般是在上述单位中进行相关管理、经营等职务活动的人,像公司的
董事、
监事、经理、财务人员等。他们凭借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资金挪作他用,当
数额较大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或者虽未超3个月,但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活动,又或者进行非法活动时,就有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要注意的是,在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被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若有挪用行为,需依照
贪污罪的规定来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