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不支持
诉讼请求,通常难以直接开启
执行程序。一般是在
判决书生效之后,如果一方
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在两年的
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第
一审人
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且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需要提交申请书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等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就会
立案执行。倘若对方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法院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手段来实现债权;要是对方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等发现有可执行财产时再重新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