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网络非法集资诈骗70万的犯罪嫌疑人,若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有立功表现的,可积极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等,以此获得从轻量刑的机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非法所得返还被害人,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四)若犯罪嫌疑人是累犯,应认识到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在后续过程中遵守法律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虽然实际提及的法律量刑幅度与本条款确切表述不完全一致,但在刑法体系内非法集资诈骗的量刑规范统一适用此条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