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诈骗后,不少受害人都会希望对方父母能帮忙还钱,但从法律层面来说,我们不能直接要求诈骗者的父母承担还款责任,只有符合明确的法定条件时,才能打破这个个人担责的常规规则。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诈骗分子拿到的所有违法所得,都要被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份退赔的义务是诈骗者自己的个人债务,只能由他本人承担。只要实施诈骗的是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态正常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就需要独立承担对应的刑事和民事责任,父母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义务要替他还钱。当然要是父母出于自愿主动想要代为退赔,法律不会干涉,甚至这种主动退赔还可能作为诈骗者从轻量刑的参考情节,但这完全不能作为强制要求父母掏钱的依据。
只有两种非常明确的特殊情况,受害人才可以向对方父母主张权利。第一种是实施诈骗的人本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还没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要为孩子的这类侵权行为承担对应的损失赔偿责任。第二种是父母明知子女拿的是诈骗来的赃款,还帮忙转移、藏起来,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向父母追缴这部分被转移隐匿的赃款,对应的父母就需要承担这部分的退赔责任。
碰到这类情况,受害人优先配合办案的司法机关走赃款追缴流程就可以。如果发现案件符合前面说的两种例外情形,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父母主张权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