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启动追诉的第一步,是线索的提交与刑事立案环节。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当事人,或是发现违规线索的案外人,确认有人靠完全编造的事实去打民事官司,要么挤占了正常的司法资源,要么直接损害了自身正当利益,就可以整理好手头涉事的民事起诉材料、对应的法院裁判文书、能直接坐实对方捏造事实的佐证资料,直接到对应管辖的公安机关提交报案申请。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会做实质性核查,确认有符合虚假诉讼罪的涉嫌犯罪事实,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就会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所有侦查工作完成后,再把全套卷宗和相关材料移交到负责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
2、进入检察环节后,承办检察官会逐一核对全案证据细节,当面传唤涉嫌犯罪的对象核实案情,也会主动对接受害方、为嫌疑人提供辩护的律师了解各方意见。经过全链条核查,确认涉事人员虚假诉讼的行为事实清晰、所有佐证都扎实充分,完全符合刑法对应罪名的追责标准,就会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如果核查后发现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或是存在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就会出具正式的不起诉结论,直接终结对应的公诉程序。
3、法院收到公诉方移送的案件后,会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流程排期开庭,结合控辩双方当庭出示的证据核对、交叉问询环节呈现的细节,以及双方围绕法律适用展开的陈述,最终出具对应的判决结果。要是遇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明确作出不予追责的书面结论,手里攥着明确证据能证明对方通过虚假诉讼侵犯了自身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受害方,就可以按照现行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自诉案件的对应规定,直接到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申请,法院对材料做初步核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直接启动自诉审判程序。这整套流程设计完全贴合当前公诉主导、自诉托底的刑事追诉逻辑,既能依托公权力的侦查、检察优势高效打击大部分虚假诉讼犯罪行为,也能给权益受损但公权力机关暂未启动追责的当事人留出直接的司法救济路径。未来随着虚假诉讼隐蔽性不断提升,两类追诉程序的衔接衔接机制还会进一步细化,不同办案机关之间的线索流转、信息共享渠道也会持续打通,尽可能压缩这类利用司法规则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生存空间。
虚假诉讼的刑事追责以公诉为常规路径,自诉仅作为补充救济渠道。
普通被害人或案外人发现他人靠捏造事实打民事官司损害自身权益,或是扰乱正常司法秩序,第一优先级的操作是直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交涉案的民事起诉状、已经出具的裁判文书,以及能佐证对方捏造事实的全部客观证据。公安机关核查相关材料后,确认存在对应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会正式立案启动侦查程序,侦查全部完结后再将整套案卷材料移送至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人民检察院收到移送的案件后,会逐一核实全案证据,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主动听取被害人和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如果核查后确认犯罪事实清晰、证据链完整充分,应当依法追责的,就正式向管辖法院提起公诉,不符合追责条件的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会依规开庭审理,结合双方举证质证和法庭调查情况出具最终判决。如果遇到公安或检察机关明确作出不追究责任的决定,但被害人手里有明确证据证明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因虚假诉讼被侵害,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核材料确认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裁判。
被害人或案外人发现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或妨害司法秩序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需提交起诉状、裁判文书、捏造事实的相关证据等材料。
公安机关收到材料后开展审查,确认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作出立案决定并开展侦查。侦查程序终结后,公安机关将全部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开展证据核实工作。依次完成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等流程。经审查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认定不构成犯罪或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法院受理公诉类虚假诉讼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结合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情况,作出相应判决。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的虚假诉讼行为侵犯其自身人身、财产权利,且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人民法院对自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立案并开展审判。
大多数虚假诉讼的案件,都要先走公诉的常规流程,只有极少数特殊情况才能走自诉渠道。
普通被害人或者案外人发现别人靠编造的事实提起了民事诉讼,已经损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明显搅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第一时间直接找对应的公安机关报案就可以。报案的时候记得把手里的相关材料都整理好,包括对方当初提虚假诉讼用的起诉状、法院已经出具的裁判文书,还有你能证明对方捏造事实的各类证据,这些材料能帮警方更快判断情况。公安机关收到材料之后会做初步核查,确认确实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就会正式立案展开侦查,等所有侦查工作完成后,再把整套案卷材料移送人民检察院做后续的审查起诉。
检察院拿到侦查终结的案件之后,会重新全面核实所有证据,当面讯问涉事的犯罪嫌疑人,同时也会听取被害人还有辩护人的相关意见。如果核查下来认为整个案件犯罪事实清晰,所有证据都扎实充分,确实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直接向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是最终认定不构成犯罪,或是有其他法定不需要追诉的情形,就会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法院收到公诉的案件之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开庭审理,结合双方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环节的细节,最终作出对应的判决。要是你作为被害人,手里有明确证据能证明对方的虚假诉讼行为侵犯了你的人身、财产权利,但之前去报案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明确作出了不予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的决定,这种时候就可以走唯一的自诉救济渠道。你可以拿着不予追究的书面证明和自己准备好的证据,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申请,法院审查之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直接开庭审理作出裁判。
遭遇他人靠捏造不存在的事实打民事官司,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或是扰乱正常司法秩序时,受损的当事人或是全程不知情的案外人,可以整理好对方提交过的民事起诉状、法院已出具的裁判文书、能直接证明相关事实完全是凭空编造的各项材料,直接到属地公安机关提交报案申请。公安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逐一核查研判,确认确实有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发生,且需要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正式启动立案侦查程序,完成所有侦查工作后,整理完整卷宗移送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环节。
检察院接手案件后,会全面复核每一份在案证据,当面讯问涉嫌虚假诉讼的行为人,同时主动倾听案件被害人与辩护律师的相关意见,确认全部事实清晰明了,佐证证据扎实充分,达到公诉标准的,就会按照法律规定向对应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是核查后认定行为人的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或是依照法律规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依法作出不起诉的书面决定。
人民法院收到公诉案件后,会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流程排期开庭,结合控辩双方的举证质证、当庭陈述与辩论内容,综合全案事实证据作出最终裁判。如果被害人拿着实打实的证据,能证明对方的虚假诉讼行为直接侵害了自己的人身或财产合法权益,却遇到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作出不予追究责任的书面结论,完全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收到材料后核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就会直接立案启动自诉审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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