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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殴打他人第三方财物损失怎么认定

寻衅滋事案件中,关于殴打他人时第三方财物损失的认定情况如下:
其一,财物损失的范畴涵盖直接损失与合理的间接损失。
直接损失指因寻衅滋事行为直接引发第三方财物的损坏、消失等情况,像砸坏他人的汽车玻璃、毁坏店铺的货架等,这部分损失相对容易确定,一般依据财物的市场价值来认定。
其二,倘若间接损失是必定会发生且合理的,也应将其纳入考量范围,例如店铺财物被破坏致使营业中断期间合理的预期利润损失。
在认定财物损失价值时,司法机关有可能参考专业价格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者依据有效的发票、市场同类物品价格等进行综合判断。
与此同时,行为人若对财物损失的认定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提出重新评估等要求。
最新修订:202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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