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女方遭遇了出轨和家暴双重困境并打算离婚时,赔偿问题得看具体情况来定。法律设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就是为了给婚姻里没犯错的一方提供救济。
要是男方对女方实施了家暴,女方作为受害人,是有权利要求获得损害赔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家暴属于法定的过错情况,女方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就能够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这里面的赔偿包含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家暴产生的看病的费用、耽误工作少赚的钱这些实际的损失;而精神损害赔偿给多少,得由法院综合考虑家暴的方式、发生的场合还有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判断。
要是女方有出轨行为,男方有实实在在的证据,那么在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男方可以要求多分一些,也有机会请求损害赔偿。不过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不是只要出轨就一定会少分财产或者进行赔偿,得达到像“重婚”“和别人同居”这种法定的过错程度才行。
遇到这种情况,夫妻俩可以先心平气和地商量赔偿的事。要是商量不拢,女方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在打官司的时候提出前面说的那些赔偿要求。同时,女方一定要注意收集有用的证据,像报警留下的记录、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能证明事实的证人说的话,有了这些证据,自己的要求才更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