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和解程序里,一方有权利单方面选择不签署刑事和解书。
因为刑事和解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从法律层面来看,要是一方不愿意达成和解,不管是
被害人那一方,还是加害人那一方,都不能被强制让其签署和解书。
对于被害人来说,可能是觉得
赔偿没达到自己的期望,或者加害人缺乏诚意等原因而拒绝签署。
而加害人要是觉得和解条件不合理等情况,也有权利不签署。
不过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案件中,加害人如果积极去寻求和解,可能会对
量刑产生一定的作用。
不签署和解书,就没办法享受到这种可能让量刑变轻的情节,但这并不会影响案件按照
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正常地推进
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