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第三人合法获取
赃款,情况便不一样了。
在
善意取得的状况中,第三人并不知晓且不应知晓该款项为赃款,而是经由合法的交易等途径取得,像正常的买卖、接受
赠予(赠予人有处分权且无
违法意图)等,通常来讲第三人能够保有该款项。
然而,倘若
司法机关已查明该款项为赃款,在某些情形下,可能会施行一些补偿举措,比如让罪犯承担对第三人的
赔偿责任,以弥补第三人因失去该款项而蒙受的损失,同时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该赃款并返还给
被害人。
要是第三人并非善意取得,例如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且明知来源存疑而获取赃款,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缴该款项并返还给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