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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看守所37天后无罪能获得赔偿吗

被关在看守所 37 天后若被认定无罪,是有获得国家赔偿的可能的,此情况属于刑事司法赔偿范畴。
依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若有侵犯人身权的情形,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其中就涵盖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在看守所羁押 37 天一般是涉及刑事拘留,若最终被认定无罪,这种羁押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属于错误羁押,被羁押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最新修订: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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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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