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累犯指的是因
犯罪而被判处特定
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获得赦免之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下一定罪行的罪犯。
对于赌博方面,倘若赌博行为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进行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作为职业的行为),并且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当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再次犯下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罪行(包含赌博罪等其他犯罪),那么就满足了
累犯的构成条件。
这里重点强调的并非被抓捕的次数,而是是否符合上述关于前后罪的时间间隔、
刑罚种类等累犯的构成要素。若赌博行为未构成犯罪,仅仅是受到一般的
治安处罚,那就不存在累犯的相关问题,因为累犯是针对
犯罪行为来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