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诈骗案件里,
主犯的认定通常存在两种情形。其一,在诈骗
犯罪集团中承担组织、策划、指挥工作的犯罪分子,这类属于首要分子;其二,在共同诈骗犯罪中发挥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像直接实施诈骗行为且诈骗数额很大的,或者在
共同犯罪中出谋划策起到关键推动作用的。
从犯是在共同诈骗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例如为诈骗分子提供作案工具、帮忙转移诈骗所得等,但没有直接对诈骗行为的策划与实施进行主导的人员。对从犯在
量刑时应当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这是依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因为从犯的社会危害性相较于主犯要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