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此类情况时,首先需明晰所谓“一级卡涉案”的实际状况。
通常情况下,警方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相应的程序与期限。
倘若觉得警方长时间未予以处理,可尝试通过合法方式进行督促。
例如,向其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反馈情况,因为督察部门有责任对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亦或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反映,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具备
监督权,若存在不作为等不当执法情形,检察院有权进行监督并纠正。
与此同时,要
保证自身对案件情况的理解是准确的,或许案件正处于正常的侦查、调查阶段,只是尚未有明确的结果反馈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