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
刑事拘留并不能直接等同于
犯罪事实的确立。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针对他们直接管理和负责侦查的范围内,遇到了法律规定所明确规定的紧急状况时,对那些
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地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因此,被刑事拘留仅仅代表着
侦查机关认为涉案人员存在
犯罪嫌疑,需要通过进一步的侦查工作来确定其是否真正构成了犯罪。
在这个阶段,侦查机关将展开全面细致的调查取证环节,如果他们收集到足够确凿的
证据材料,将会向上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的请求。
然而,罪行的最后定性仍需要经过法院依法严肃审理后才能作出裁判。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只不过是刑事诉讼体系中的一种强制性处置方式,它并不能直接作为判断犯罪事实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