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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属于什么措施类型

在中国的刑事法律体系之中,监视居住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至关重要。
此措施由公安局、检察院及法院依据相应法规全权推行,用以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在案件审理期间,除经法定机构批准外,均禁止擅自离开居留地点或特定公寓房舍,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必须对他们的行动进行实时监视。
相较于刑事拘留逮捕这两项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身自由上的限制程度较为轻微。
然而即便如此,被监管居中所押人员仍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条例,例如严禁不经批准私下与他人见面或通信等等。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可能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方式:如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之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以及生活无法自理者的唯一抚养人等。
最新修订: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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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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