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合同内未明确规定利息事项的情形下,倘若其中某一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此类状况通常应当遵循如下原则加以处理。
首要的一点在于,假如双方都有意愿并且能够在后期商定一个关于
逾期付款利息方面的
补充协议,那么此种情况将依照该补充协议所确定的条款予以执行。
其次,倘若未能达成任何补充协议,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当出售方以买受方
违约行为作为抗辩理由并要求
赔偿因
逾期付款而导致的
经济损失时,人
民法院有权采纳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参考标准,参照逾期罚息利率的计算方法来评估损失金额。
值得广大读者朋友们关注的是,在实际事例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将会针对具体案情,结合合同履行状况、
当事人过错方及预期利益等多个因素,酌情调整逾期付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