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且涉案流水达到亿下规模的
主犯,因其情节尤为严重,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303条)规定:此类
违法行为应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
然而,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对于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要结合多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评估。
例如,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如何、是否有
自首立功的情节、是否主动退赔
赃款等等。
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
自首的行为或事由,那么相应的
量刑标准就可能会有所减轻或者从轻;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并发誓坚决抵抗,同时也没有体现出任何悔罪的表现,那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其所受到的惩罚就可能会更为严厉。
此外,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往往也会遵循各自独特的标准和原则,这也就意味着在
量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微小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