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若
行为人帮助赌场进行望风工作,通常会被视为设立赌场罪的共同罪犯。
设立赌场罪,实质上是指通过提供场地、设置赌博方式以及提供赌具、筹码与资金等手段以
组织赌博的行为。
作为望风者的行为人为赌场的正常运营给予了协助和支持,他们的行径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赌场的
非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进程中,对望风者的裁决和谴责,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到他们在
犯罪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分量、参与程度、非法收益等等各项因素。
如果望风者被判定为
从犯,依照
法规应当给予轻度的惩罚、
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
处罚。
然而,即便身为从犯,他们仍然必须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