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并非属于
行政处罚范畴。
事实上,违约金乃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
当事人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因此需要向对方支付的一笔金钱
赔偿。
而行政处罚则是由行政机关对于那些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施加的一种制裁措施。
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差异。
违约金的产生源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约定,其既具备补偿性特征,同时也带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色彩。
然而,行政处罚却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
行政权力的具体表现形式,它具有强制性和单方性的特点。
从法律性质、产生依据以及实施主体等多个角度来看,违约金与行政处罚皆有各自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