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对于
行政拘留这一问题,并不存在所谓的“
保释”说法。
若是涉及到
刑事拘留的话,
保证金的具体金额将会由负责决定的有关部门依据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其涉案性质及情节、人身危险程度以及经济状况等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性的考量后再予以确认,而并非有固定的衡量标准。
一般来说,保证金的起始额度定为人民币1000元。
负责决定的有关部门会在
保证诉讼程序能够依法有序地进行的基础上,结合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与情节、可能判处的
刑罚轻重程度、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来制定出最为合适的保证金数额。
至于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必须以人民币的形式进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