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乃债法领域一项重要制度,意指在
债务人实施特定行为,致使其自身财产减少并可能影响
债权人债权之实现之际,债权人得以借助
司法途径予以撤销。
此种情况主要包括债务人以赠与方式放弃其所拥有的债权;无偿转移自己的财产;以显著低于市场价格转让财产,且相对方明知或应知前述情形等各种状况。
其宗旨在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追回债务人原有的责任财产,从而
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以成功实现。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满足一系列前提条件,例如,债权人的债权必须具备
法律效力,债务人的行为须发生在债权成立后,同时还需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实质损害。
此外,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除斥期间的限制,即自债权人知晓或者应当知晓撤销事项之日算起,
有效期为一年。
若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债权人未曾主张
撤销权,则该项撤销权将视为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