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缴纳
暂扣款并非必要手段。
我国实行的取保候审
担保形式主要包括金钱
保证及人格保证两种。
其中,金钱保证则是指被告人需向执行机关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以此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能够遵守相关的规定。
然而并不是每种情形均需如此,还需要综合考虑到案件的性质、
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如果选择采用人格保证的方式,那么就无需另行缴纳
保证金。
人格保证所涉及的保
证人均须具备特定的条件,例如与本案无任何关联、具有足够的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等等。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是否需要缴纳暂扣款(保证金)并非绝对的,而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