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
拘役两个月的罪犯通常应在拘役所内接受执行。
拘役属于一种短期剥夺罪行嫌疑人自由权利的
法律强制措施,拘役所是专门用于执行此类
刑罚的场所,其监管与改造制度相对于监狱也许会有所差异。
有必要指出的是,被法院判处拘役的
犯罪嫌疑人均需由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指定地点进行执行,且在此期间,罪犯每月可享有一至两天的
探亲假期;若参与劳动改造的话,则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些许
工资作为奖励。
另外,倘若在正式判决前罪犯已经被先行
羁押,则此部分羁押时间可视作等同的刑期予以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