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经济犯罪案件的
追诉期限问题,主要依据的是
犯罪行为所对应的法定最高
刑罚进行判断和规定。
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不超过五年
有期徒刑的情况,追诉期限设定为五年;若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则追诉期限定为十年;倘若法定最高刑罚达到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相应的追诉期限便设定为十五年;而对于法定最高刑罚为无期
徒刑或
死刑的犯罪行为,其相应的追诉期限设立为二十年。
但是,若在上述二十年后
司法机关仍旧认为有必要对相关罪犯追究
刑事责任,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
递交申请核准。
此外,若
犯罪分子在追诉期限内再次实施
犯罪活动,那么原罪的追诉期限即从新罪行发生之日起重新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追诉期限的计算应当自犯罪行为开始之日起计算,若犯罪过程中存在连续或持续性特征,则应自犯罪行为终结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