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刑案名目繁多,覆盖广泛领域。
以
犯罪行为的具体侵害客体加以区分,可分为以下数类:首先是危及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其次是对
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另外有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营秩序加以破坏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再次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和基本政治权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罪;此外还有对个人或
集体财产进行
非法侵占的侵犯财产罪;以及对社会管理秩序予以扰乱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至于危害国民拥军爱国之情的危害国防利益罪;再加上非法行使职权以至于国家、团体、私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以及任何军人对其职务严重失职,最终导致军事行动失败或者遭受重大损失的军人违反职责罪等等。
诸如预谋杀人、
盗窃财物、
欺诈他人、
贪污公款、
收受贿赂、私自营利、贩卖毒品等等系列
违法犯罪行为皆属于我所述
刑事诉讼案的范畴。
然而,这些
犯罪活动的具体内容通常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文规定予以确定,同时,每个犯罪行为均须符合法理上抉择定罪的四大要素,即犯罪行为实施者或主使者、犯罪行为的主观意识、受害对象及犯罪行为所涉及的客观事实。
只要
行为人的行为满足了这四项构成要素,并且达到了刑
法规定的
追诉标准,那么该行为便会被判定为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