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达到第三十七日时,公安机关通知
家属赶来参与,这一行为通常意指传达案件的发展动态,例如是否已经作出了
逮捕的决策。
假设决定实施逮捕,公安机关将会向家属发送逮捕通知书以示告知。
另外,公安机关也有可能为了确认某些与案件相关的细节信息,向家属寻求咨询,甚至要求家属为嫌疑人准备必需的生活用品等等。
在这个阶段,身为家属必须全力以赴地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同时也可以考虑为嫌疑人聘请律师。
律师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会见嫌疑人,深入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
值得特别留意的是,家属自身在配合公安机关的过程中,必须秉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对
司法机关正常的执法办案产生任何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