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不予立案复议的时候,提交相关证据非常有必要。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都要及时受理并且登记。要是决定不予立案,控告人要是不服,就能够申请复议。
提交相关证据能让复议申请更有说服力和可信度,能帮复议机关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情况,判断原来不予立案的决定对不对。证据的形式有很多,像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这些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可以。举个例子,在涉及财产损失的案件中,提供购物发票、转账记录等书证,就能证明损失情况;要是有现场监控,提供视听资料,能直接看到事件经过。
就算没有足够的证据,也能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会审查原不予立案决定在事实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情况。但提交证据会提高复议成功的可能性,让案件得到进一步调查。所以,申请不予立案复议时,最好尽量收集并提交和案件相关、能证明应当立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