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审之后,试图对原有
诉讼请求进行补充或更改,面临着诸多严厉的限制。
概括来说,我们需要遵守“一事不再理”的基本原则。
对于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当事人有权在法庭辩论环节结束之前提出新增诉讼请求。
然而,在庭审完成之后,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并且得到法庭的批准,否则原则上不再允许任何形式的诉讼请求变更。
所谓的特殊情况,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新发现的事实或
证据,这些事实足够让人改变对原诉讼请求的理解和评估;或者原来的诉讼请求显而易见地有所疏忽或错误。
即便如此,最终能否得到法庭的认可并给予许可,还将由法官依据具体案件情节以及现行的法律
法规做出裁决。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全力以赴地提供充分的理由和翔实的证据,以便证明您申请新增诉讼请求的合理和必要性。